西吉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2021】第一號
近期,疫情在境外多國多點爆發,持續蔓延,境外輸入引發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個省份,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劇增。為切實有效應對境外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疫情輸入風險,筑牢防控防線,保障廣大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國(境)、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不進入空間密閉和人員聚集場所。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帶頭執行,對確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嚴格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督促其做好個人防護,并在返西吉后立即向工作單位或所在村(居)委會報備,嚴格按規定做好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措施。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辦公場所和農貿(集貿)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公共場所、經營性場所必須嚴格落實對進入人員“掃碼、測溫、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離”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區(景點)、劇院、娛樂場所等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嚴格執行 “限量、預約、錯峰”工作要求,接納消費者人數不超過核定人數75%,浴室、澡堂等不超過滿額接待人數的50%的政策。嚴防人群聚集。對不符合要求者不得進入,如發現體溫異常、健康碼黃碼、紅碼或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鄉鎮、村(居)委會。
三、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班線車、客運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定期消毒、保持通風,司乘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四、醫療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未規范設置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一律不準收治發熱患者。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購買退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
五、公安司法監管場所、養老機構、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精神衛生機構、母嬰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康復機構等八類特殊場所要落實封閉管理措施,嚴格控制探視探訪,對新進入或返回機構(場所)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指引規定。
六、社區(村組)要實行網格化、精準化管理,對外來人員要嚴格查驗行程,掃碼登記,做好入境解除隔離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人員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七、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暫緩舉辦線下大型會議、大型培訓和大型演出、體育比賽等聚集活動;暫緩組團外出考察、學習、培訓等活動,確需舉辦或外出的,應提前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并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掃碼測溫、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群眾性活動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暫停舉辦50人以上的群眾性活動,積極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要提前向社區(村組)、單位報備,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嚴格控制人數,落實測溫、驗碼等防控措施。
九、廣大居民要增強個人防護意識,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符合接種條件且尚未完成全程接種的在西吉人員及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習慣。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腹瀉等癥狀,要及時就醫,就醫過程中應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疫情防控相關義務,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和個人防護責任。對違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吉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