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10日,西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孫炳陽等3人涉嫌尋釁滋事、虛假訴訟、高利轉貸案和馬佐龍等11人涉嫌敲詐勒索、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案。縣法院院長張尚祎、檢察院檢察長穆存祥、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孫炳陽案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3月起,被告人孫炳陽注冊經營“大友投資有限公司”,持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給不特定多數人以月利率2%—3.5%借款。2016年以來,孫炳陽經常糾集孫磊、殷輝,采取辱罵、威脅、滋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軟暴力”手段索取債務,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三人屬惡勢力犯罪。被告人孫炳陽等人涉惡團伙先后共同實施尋釁滋事犯罪6起、非法拘禁犯罪4起、違法事實4起,被告人孫炳陽單獨實施虛假訴訟犯罪5起,高利轉貸犯罪1起。
馬佐龍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佐龍、蘇古貝、哈玉強經常糾集在一起,在西吉縣偏城鄉、馬蓮鄉等地多次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實施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三被告人屬惡勢力犯罪。被告人馬佐龍等人涉惡團伙多次開設賭場組織他人賭博構成開設賭場犯罪,共同實施敲詐勒索犯罪1起、違法行為2起。被告人馬佐龍等人還單獨實施故意傷害犯罪3起、違法行為6起。
兩案審理中,西吉縣法院統籌疫情防控與涉惡案件審判同向開展,積極協調溝通,強化組織保障,攻堅克難,利用遠程視頻審判系統圓滿完成了兩案的開庭審理工作,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涉惡案件審判“兩不誤”。庭審中,合議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重點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違法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分別就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量刑等充分發表了意見。兩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