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公約
第一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第二條 高舉愛國主義和中華民族大團結旗幟,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忠實捍衛者和忠誠推動者,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
第三條 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第四條 正確認識回族歷史,回族是在中華大地上各民族長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本土民族,是新中國成立后民族識別過程中確認的一個少數民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回族與各民族共同創造了中華文化,回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回族的語言是漢語,回族的文字是漢字,回族的根脈在中華大地。
第五條 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深化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進各族群眾在西吉大家庭中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
第六條 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各民族人心歸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
第七條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移風易俗,破除陳規陋習,弘揚文明新風。
第八條 積極參與全國、全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縣建設,學先進、爭先進、趕先進,爭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先進模范。
第九條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堅決擁護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自覺依法辦事,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
第十條 嚴禁任何挑撥民族關系、煽動民族歧視和仇恨、破壞民族團結的言行,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堅決制止各種非法宗教活動,堅決抵御境外宗教勢力滲透,堅決遏制宗教極端思想的傳播和蔓延。